GB 12220-89通用阀门标志
来源:阀门 | 日期:2008-07-09 | 浏览:12
本标准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5209-1977 《通用阀门 标志》。
1 主题内容
本标准规定了通用阀门必须使用的标志内容及标记方法。
2 标志
2.1 通用阀门的标志
通用阀门必须使用的和可选择使用的标志项目如下表所示。
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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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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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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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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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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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称通径(D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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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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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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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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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称压力(P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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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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熔炼炉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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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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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压部件材料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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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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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件材料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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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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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厂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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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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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位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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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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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质流向的箭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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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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衬里材料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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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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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封环(垫)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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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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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和试验标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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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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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限温度(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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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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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人员印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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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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螺纹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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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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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年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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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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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限压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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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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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特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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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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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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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手轮旋向的标志
如果手轮尺寸足够大,手轮上应设以指示阀门关闭方向的箭头或附加“关”字。
3 标记方法
3.1 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500mm阀门的标志
3.1.1表中1-4项是必须使用的标志,应标记在阀体上。
3.1.2表中5和6项只有当某类阀门标准中有此规定时才是必须使用的标志,它们应分别标记在阀体及法兰上。
3.1.3如果各类阀门标准中没有特殊规定,则表中7-19项是按需选择使用的标志.当里需要时,可标记在阀体或标牌上。
3.2公称通径小于50mm阀门的标志
3.2.1表中1-4项是必须使用的标志。标记在阀体上还是标牌上,由产品设计都规定。
3.2.2表中5-19项标志的标记按3.1.2和3.1.3条规定。
3.3 附加标志
3.3.1在不同位置可以附加表在任何一项标志。例如:设在阀体上的任何一项标志,也可以重复设在标牌上。
3.3.2只要附加标志不与表中标志发生混淆,可以附加其他任何标志。例如:产品型号等。